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本級部分享受優撫撫恤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實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辦發〔2017〕78號 2017年9月26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新余市市本級部分享受優撫撫恤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實施方案》已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新余市市本級部分享受優撫撫恤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軍隊退役人員有關工作的若干意見》(贛辦字〔2017〕22號)精神,切實解決市本級部分優撫撫恤退役軍人因企業單位改制下崗失業等造成的生活困難,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購買城鄉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工作實施方案》(贛人社字〔2010〕16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新余市市本級部分享受優撫撫恤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實施方案》。
一、崗位征集
由市人社部門向市直單位征集城市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
二、崗位范圍
本次征集公益性崗位主要有:
(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保潔、保安、保綠等崗位;
(二)城市管理服務崗位:保安、社區治安、交通協管、治安協警、城市管理協管、環境衛生保潔、車輛看管、交通設施維護、園林(小區)綠化等城市社區綜合管理服務類崗位。
三、申報條件
1958年10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具有就業愿望和能力的,在市直企業單位改制過程中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辦理了失業登記且就業困難的參戰參試(含鈾礦開采)或殘疾退役軍人。
四、工資福利
(一)崗位工資:具體崗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確定,所需資金由用工單位承擔,但不得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用人單位可按政策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實行“先發后補”的辦法,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已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不再享受。
(二)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為上崗就業人員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五、組織申報
由符合申報條件對象本人申請,經主管單位(行業部門)審核匯總,報市本級享受優撫撫恤生活困難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申報條件進行核定。
六、聘用管理
(一)人員招聘:由用人單位和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組織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考核等,擇優聘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負責籌集和落實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
(二)人員管理: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實行用人單位為管理主體。聘用為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的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共同簽訂勞動合同,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設試用期,試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試用期限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三)聘用人員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服從用人單位的管理。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聘用人員,用人單位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系,人社部門停止撥付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四)如聘用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單位可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聘用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七、組織領導
為做好市本級部分困難退役軍人的上崗工作,成立市本級享受優撫撫恤生活困難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民政局局長彭水萍擔任,副組長由市民政局副調研員陳細根、市人社局副局長黃林清、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胡安娜擔任。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調研員陳細根兼任,辦公室聯絡員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1名工作人員擔任。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及時制定、細化市本級部分享受優撫撫恤退役軍人公益性崗位聘用上崗的具體操作辦法和細則。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須制定公益性崗位具體管理辦法和細則,并報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備案,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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