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促進工作高效落實的意見
余府辦發〔2014〕41號 2014年9月23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切實提高全市政府系統執行力,確保重大決策部署決而有行、行之有效,實現政務督查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促進工作高效落實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政務督查工作重要意義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政務督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抓落實。加強政務督查工作是推動政府系統全面落實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關鍵環節,是促進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執行力的有力手段,是推動作風轉變、保證政令暢通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政務督查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把抓落實放到與抓決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實履行抓好督促檢查促進工作落實的責任。要把督查工作貫穿于實施決策的全過程,研究決策時明確督查事項,部署工作時提出督查要求,開展督查時保證落實效果,使政務督查工作在推動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二、把握政務督查工作基本原則
(一)圍繞中心原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全局督大事,關注民生督實事,緊扣熱點督難事,推動重大決策部署高效落實。
(二)實事求是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深入一線督促檢查,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全面準確地了解和反映情況,有喜報喜,有憂報憂,為政府決策提供有價值的依據,杜絕弄虛作假,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三)注重實效原則。立足推進決策的落實和問題的解決,堅持把務求實效貫穿于督查工作的全過程,及時在事前、事中、事后介入,確保督查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
(四)跟蹤到底原則。督查工作應發揚“釘釘子精神”,善于組織“再督查”和“回頭看”,對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持續跟進,堅持跟蹤督辦、一抓到底。
三、明確政務督查工作任務分工
(一)政務督查工作主要任務
1.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對《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對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經濟形勢分析會、專題會議等市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對市政府發布的重要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5.對市政府領導批示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6.對全市政府系統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7.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政務督查工作職責分工
1.市政府辦公室是全市政務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及時擬定督查方案,適時組織督查活動,按時反饋督查情況,確保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市政府督查室是組織開展政務督查工作的牽頭機構,負責對市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市政府辦公室各業務科(辦)是組織開展政務督查工作的重要機構,負責對本業務口部署的重要工作、出臺的重要文件、召開的重要會議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各地、各部門負責抓好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負責承辦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督查事項。其辦公室(人秘科)負責上級交辦督查事項落實過程中的協調服務工作,并組織實施本地、本部門的督查工作。
四、改進政務督查工作方式方法
(一)文電督查與現場督查相結合。既通過下發文件、電話往來、聽取匯報等方式開展督查工作;又深入現場、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提出建議,推動工作。
(二)全面督查與重點督查相結合。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目標任務和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實行“半年一督查,半年一通報”;對推進遲緩、達不到進度要求的工作重點督查,查明原因,強化措施,確保落實。
(三)即時督查與跟蹤督查相結合。對市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立即督促責任單位迅速落實,并堅持跟蹤督辦,直至事項落實到位。
(四)公開督查與暗訪督查相結合。對重大敏感問題的督查,既公開到責任單位問情況、查資料,又深入一線暗查暗訪,摸清實情,查明實因,作出客觀公正的督查結論,提出有操作性的合理建議。
(五)督促檢查與調查研究相結合。對領導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督查調研,深層次查找原因,從根本上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為完善決策和實施再決策提供依據。
五、完善政務督查工作運行機制
(一)立項交辦機制。對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點工作,市政府辦公室應及時分解立項,明確督查事項、承辦單位、辦理要求和辦理時限,交由承辦單位辦理。
(二)辦理反饋機制。承辦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督查事項,并將落實情況按時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因特殊情況需延長辦理時限的,承辦單位應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室報告原因及進展情況,在取得同意后方可適當延長。
(三)溝通協調機制。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辦理的督查事項,主辦單位應主動與協辦單位溝通對接,協辦單位應積極配合,協調解決存在問題,共同推動工作落實,由主辦單位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落實情況。對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存在較大分歧、自身協調確有難度的事項,由主辦單位報請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協調,必要時可報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協調。
(四)匯報通報機制。對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市政府辦公室應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督查并形成督查報告,及時向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匯報,報告落實情況,反饋矛盾問題,提出推動工作和完善決策的意見建議。市政府辦公室應定期不定期通報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對抓落實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
(五)聯動督查機制。以市政府辦公室為樞紐,建立全市政府系統督查網絡,構建上下左右聯動、運轉協調高效的“大督查”格局。對一些涉及面廣、涉及部門多、影響全局的重大事項,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抽調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專項督查工作小組,采用多種方式進行聯合督查。對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社會熱點和民生難點問題,建立督查工作與媒體監督聯動機制,及時公開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適度公開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的進展情況,回應群眾關切和訴求,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六)工作聯系機制。市政府辦公室應加強對全市政務督查工作的指導,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督查工作例會,研究督查工作重點,制定督查工作計劃,布置督查工作任務,開展督查業務培訓,交流督查工作經驗。市政府督查室應加強與市政府辦公室各業務科(辦)的溝通協調,了解掌握各業務口的重點工作,建立聯系制度,相互協作,優勢互補,共同做好政務督查工作。
(七)結果運用機制。實行政務督查結果與考核獎懲、評先評優掛鉤。市政府辦公室組織開展的重大督查活動,形成的重要督查成果,定期抄送市績效辦備案,作為考核評價單位績效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市政府辦公室每半年對交辦督查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匯總,分類進行通報,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六、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是目的,督查是手段。各地、各部門應把督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實履行好抓落實的職責。強化領導班子成員抓落實的責任意識,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各地、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形成抓督查、促落實的第一推動力;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按分工負責,切實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辦公室主任(人秘科科長)是領導同志開展督查工作的主要助手,要加強對督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業務指導。
(二)抓好隊伍建設。各地、各部門應建立健全督查機構或配備督查工作人員開展督查工作,充分發揮督查機構及督查工作人員在抓落實方面的組織、綜合、協調作用,抓好牽頭抓總、催辦查辦、通報評價等工作。重視督查隊伍建設,將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政策水平高、文字功底扎實的同志充實到督查隊伍中。賦予督查工作人員參會閱文、組織協調、巡視查辦、匯報通報等職權,為其有效開展督查、推動工作落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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