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贛財資環指〔2023〕42號)、《江西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贛財資環指〔2024〕25號)及《江西省財政廳關于下達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贛財資環指〔2024〕28號)文件精神,新余市財政局下達2024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及第二批2024年度中央大氣、水污染防治資金1793萬元,主要用于新余市新余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發電一期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832.32萬元,渝水區泰利礦產品有限公司球團生產超低排放改造項目470.68萬元,高新區江西潤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術改造項目"490萬元。
市財政局資環科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