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
根據年初預算安排和市農業農村局對2025年資金使用的建議,報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現將2025年市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萬元(詳見附件)下達給你們,收入列2025年“1100231鞏固脫貧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填列“21305鞏固脫貧銜接推進鄉村振興”,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填列“51301上下級政府間轉移性支出”。
一、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支持全市11個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收入10-50萬元行政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每個村村集體補助68萬元/村,其中:中央財政按50萬元/村、省級財政按每村9萬元/村、市級按每村5萬元/村、縣(區)級按每村4萬元/村。請分宜縣、渝水區足額落實本級財政補助資金。
二、落實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有關要求。財政銜接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縣區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將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財政銜接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財政部門要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
三、請按照《江西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贛財扶〔2021〕2號)和《關于修訂調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評價相關指標的通知》(贛財農〔2024〕43號)要求,切實加強銜接資金的使用和績效管理,切實加強項目庫建設,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進度,落實績效管理要求,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市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