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4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審查報告》(余自然資文〔2024〕11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征收渝水區水西鎮加山村,城東辦事處白水塘管理處、勝利管理處集體建設用地5.3714公頃。以上共批準建設用地5.3714公頃。
二、你市要督促渝水區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被征地群眾的生產生活。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同時,督促將相關信息在征地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及時公開。
三、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此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登記或變更登記。
四、你市要督促渝水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向具體建設項目提供用地,供應土地時要依法依規、節約集約,并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傳至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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