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教體局、高新區社會管理局、仙女湖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中小學:
《新余市2024-2025學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經市教育局黨委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新余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新余市2024-2025學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規范招生入學秩序,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基礎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1號)和《江西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2024)實施方案》(贛教基字〔2024〕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新余市2024-2025學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線上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繼續推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增強群眾對教育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為適齡兒童少年分配學位。
(二)堅持市局統籌、區縣配合、屬地管理原則。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三)堅持“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原則,統籌合理安排學位,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入學時間及方式
㈠小學新生入學
1.年齡要求。2024年秋季,農村學校及主城區渝水一小、渝水二小、渝水三小、渝水五小、仙來學校、渝水三中小學部、沙新小學(原毛家小學)、燕子山小學、市鐵路小學可以接收低齡生源入讀,入學年齡可以放寬至2018年12月31日,但不得跨年度招收低齡生。低齡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城區其他學校就讀。其他學校嚴格執行年齡要求,招收對象為本學區范圍內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出具醫院的相關證明并提出書面申請,延緩入學期限原則上為一年,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2.報名時間和方式。招生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協助方式進行。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15日。家長可以通過新余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新余市教育公共服務平臺(www.xyjyyun.cn)和贛服通搜索“幼升小”,按照報名程序進行報名。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19日-23日。前兩次報名不成功或家長填報實在有困難,可在8月22日-23日持就讀所需證明材料原件直接到片區內學校,由學校工作人員現場協助網上補報。
3.錄取結果。招生學校網上審核錄取工作同步進行。錄取名單在當次報名結束后由教育部門公布,家長可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并打印錄取通知書。
4.渝水區沙新小學(原毛家小學)招生安排。2024年秋季渝水區沙新小學改建完成投入使用,招生預警等級暫定為綠色;按照8個標準班(每班不超過45人)的計劃招收一年級新生,二至五年級各接收2個班左右的轉學生源入讀。
㈡初中新生入學
1.報名時間和方式。第一次報名時間為6月24日-28日,家長可以通過新余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新余市教育公共服務平臺(www.xyjyyun.cn)和贛服通“小升初”,按照報名程序進行報名。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19日-23日。前兩次報名不成功或家長填報實在有困難,可在8月22日-23日持就讀所需證明材料原件直接到片區內學校,由學校工作人員現場協助網上補報。
2.直升入學。凡學籍屬于市鐵路小學、市新鋼一小、市西湖小學(北師大附校的初中生源除外)的畢業生,繼續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別錄取至市九中、市新鋼中學、市五中。以上生源由畢業學校直接在網上錄取系統導入,招生學校審核錄取。待錄取名單公布后,由畢業學校打印錄取通知書發放。不接受直升入學的畢業生,必須參與網上招生錄取。
㈢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時間為9月1日。家長持戶口簿、兒童預防接種卡、殘疾證、體檢證明等材料到相應特教學校報名。需進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按照正常學生報名時間和方式辦理。進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納入學校統一均衡編班管理;接受送教上門的殘疾兒童少年,由送教學校負責編班管理,并按照《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階段重度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工作的指導意見》(贛教規字〔2020〕3號)文件執行。
四、生源類別及報名所需材料
㈠房產類(學生本人或父母或祖輩有學區內房產的):
1.房產證信息(或不動產權證信息,下同)。
多人(兩人及以上)持有房產產權份額的,2016年4月之前購房的,房產份額可以放寬至50%。2016年4月之后購房的只認定房屋產權份額高于51%(含51%)的持有者(夫妻共同持有房產的不受此份額限制)。經濟適用房可以作為劃片入學依據,非住宅類房產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用祖輩房產就讀的,學生戶籍必須與祖輩戶籍在同一戶口簿內,且學生父母本地無房產。
無法提供房產證信息的,則按以下方式提供信息:
⑴購房合同編號信息,并同步上傳正式購房稅務發票。
⑵無正式購房稅務發票的,如屬銀行按揭購房,提供購房合同編號信息,同步上傳銀行按揭合同、稅務部門監制的首付收據、近3個月銀行按揭還款流水;如屬一次性付款購房,提供購房合同編號信息,同步上傳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款收據或契稅證明。
⑶市政府同意延期辦證的小區,提供購房合同編號信息,同步上傳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款收據。
2.戶主和小孩戶籍信息(戶籍親屬關系不明的同步提供小孩出生醫學證明信息,外地戶籍同步上傳戶口簿和小孩出生醫學證明,下同)。用祖輩房產就讀的,學生戶籍必須與(外)祖父母戶籍在同一戶口簿內,且能清晰證明祖孫關系。
3.房屋實際入住證明信息(水、電、氣戶號信息,如系統無比對結果,可上傳電子發票、有效使用圖片等,下同)。2018年5月16日之前購房的,系統自動認定為該房產已經實際入住,不需要另行提供實際入住證明信息。僅紅色預警等級學校執行此項政策,須提供截止2024年8月底不少于6個月的戶表使用證明,其他預警等級學校不作要求。(二手房提供前房主加現房主至少6個月水電氣,其中現房主至少1個月水電氣)
4.學生父母無房證明信息。用祖輩房產就讀的,學生父母在新余城區必須無其他房產。系統有比對結果的,按照比對結果認定學生父母是否有房產;系統無比對結果的,則必須同步上傳學生父母無房證明信息。
㈡城區拆遷類(學區房產拆遷后重新安置的):
1.戶主和小孩戶籍信息。
2.房產證信息或拆遷協議。拆遷協議請同步上傳圖片。
城區拆遷戶子女可選擇在原住所就近入學,也可在安置地相對就近入學。如選擇在原住所就近入學的,可以提供原房產證信息;原房產證已經注銷的,可提供拆遷協議等證明材料信息或上傳相關圖片。如選擇新安置住所就讀的,按照第一類“房產類”提交信息和材料。
㈢優惠政策類(享受國家、省、市各級政策優惠入學的):
1.戶主和小孩戶籍信息。
2.本地優惠政策入讀證明信息(以下材料信息之一):
⑴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信息;
⑵現役部隊或市軍分區開具的軍人服現役證明或頒發的現役軍官證信息;
⑶公安部門開具的公安英烈、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證明信息;
⑷司法部門開具的司法行政機關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干警證明信息;
⑸消防救援部門開具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證明信息;
⑹市委人才辦開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信息;
⑺市商務局開具的有關企業投資證明或頒發的優秀企業家服務卡信息;
⑻市工商聯開具的現任外省省級商會副會長及以上人員的任職證明信息。
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機關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干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優秀企業家服務卡持有者(含投資金額3000萬以上企業股權人)、現任外省省級商會副會長以上人員等人員子女,按照我市現有優惠入學政策辦理。(有入學需求的人員請與相應部門對接)
㈣學區戶籍類(學區內原始戶籍的):
學生學區內戶籍信息。僅限原始戶籍、直系親屬,掛靠戶籍不在此類。
㈤公房租賃類(學區范圍內租賃公租房、廉租房的):
1.租戶和小孩戶籍信息。
2.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頒發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租房信息。
3.房屋實際入住證明信息。
城區小產權房,比照此種生源類別報名(縣區所屬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所需材料信息為:
1.戶主和小孩戶籍信息。
2.土地證信息或圖片(無土地證的提供購房協議圖片)。
3.房屋實際入住證明信息。
㈥營業執照類(學區范圍內父母一方有工商營業執照的):
1.父母和小孩戶籍信息。
2.父母一方工商營業執照信息。系統無比對結果的,需同步上傳營業執照圖片。
㈦企業務工類(父母一方在學區范圍內企事業單位務工的):
1.戶主和小孩戶籍信息。
2.父母一方的用工信息(用工合同、工資明細)和社會保險憑證信息等。系統無比對結果的,需同步上傳用工信息和社保憑證圖片。
㈧私房租賃類(學區范圍內租賃私人住房的):
1.租戶和小孩戶籍信息。
2.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頒發的登記備案證。
㈨掛靠戶籍類(城區內掛靠戶籍的):
學生城區內戶籍信息。
㈩居住證類(提供本地居住證的):
不能提供上述就讀證明材料信息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提供本地居住證信息。
五、錄取順序
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按照不同的招生入學預警等級錄取。
(一)綠色預警等級學校,接納全部十個類別生源就讀。
(二)黃色預警等級學校,接納十個類別中前七類生源就讀,即房產類、城區拆遷類、優惠政策類、學區戶籍類、公房租賃類、營業執照類和企業務工類。
(三)橙色預警等級學校,接納十個類別中前五類就讀,即房產類、城區拆遷類、優惠政策類、學區戶籍類、公房租賃類。
(四)紅色預警等級學校,只接納十個類別中前三類就讀,即房產類、城區拆遷類、優惠政策類,且房產類須提供不少于6個月的水電氣戶表使用證明。學校預警等級詳見附件1。
六、學區范圍
市域范圍內的義務教育學校全面納入屬地招生管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實行統一招生政策。市教育局統籌片區內的學位總容量和學區劃片工作。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實行單校劃片,合理穩定群眾就學預期。教育資源不均衡的地方和行政區域接壤片區,打破原有片區界限和行政區域壁壘,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將熱門學校和新建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在熱門學校積極穩妥推進搖號管理,招生計劃內學校全部接收,超出招生計劃的,實行搖號入讀。具體劃片范圍詳見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信息公開。學校要根據自身學位情況和預警等級,通過宣傳欄、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將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信息向社會公布。要根據網上錄取人數,提前儲備師資、教室,為秋季開學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全市義務教育學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隨機方式實施均衡編班,確保各班級生源基本均衡。
(二)規范招生行為。嚴格執行《江西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2024)實施方案》(贛教基字〔2024〕12號)精神,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十項禁令”,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中小學不得受理任何單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擇校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各個環節,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受理群眾投訴,一經查實招生違規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三)規范材料審核。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全面清理取消計劃生育證明、學前教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的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在招生過程中無法認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認定;如有必要,組織相關人員入戶調查,確保入學資格真實有效。
(四)規范學籍管理。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贛教規字〔2022〕8號),督促指導所有學校在春、秋季開學后定期核查學生入學、返學情況,規范辦理學籍異動、流轉等業務,確保人籍一致。未注冊初中學籍的,不得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要嚴格控制校額、班額,義務教育學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額、起始年級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額、存在超標準班額的班級一律不得轉入學生。小學和初中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縣域內大班額比例控制在1%以內。要嚴格控制大校額學校生源,紅色預警等級學校,繼續執行不轉學政策,確需轉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調劑到學位寬松的學校就讀;繼續執行異地分流辦學措施,充分利用職教中心老校區,分流市四中、市逸夫小學生源,切實化解大校額學校的辦學壓力,確保學生在校安全。
(五)保障特殊群體入學。健全以居住證、房屋租賃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確保符合條件的生源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均衡配置學校教育資源,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為保障適齡兒童享有更加公平且有質量的義務教育創造條件。要進一步健全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等控輟保學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做到“一縣一案”,組織開展開學勸返復學專項行動,堅決防止因貧因病輟學。要聚焦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環節,認真做好貧困家庭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的困境兒童的入學工作,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收義務教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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