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人口;因病突發嚴重困難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殘疾軍人、“三屬”人員 、“兩紅”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生活困難的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簡稱“六類對象”);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在崗和退休軍轉干部及1953年底前參軍后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簡稱“兩類人員”)。
二、救助方式
1.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門診醫療救助;
3.住院醫療救助。
三、申請時所需材料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結算單,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底方或定點藥店購藥發票;
3.《江西省醫療救助申請卡》。
四、醫療救助報銷程序及時限
1.參保人員持辦理材料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
2.醫保經辦機構受理審核;
3.符合規定的,辦理報銷支付手續。
辦理時限:不超過30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渝水區 0790-7103501
分宜縣0790-5881683
仙女湖區0790-68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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