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旨在進一步規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流程,提升政府各部門的協同水平和應急處置效率,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市公安局結合實際,牽頭起草了本預案。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江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新余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主要內容
本預案共分為七項主要內容。
第一項是總則。明確了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實用范圍。
第二項是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明確了指揮部成員單位、辦公室、專家組、縣區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職責。
第三項是預防、監測、預警工作機制。明確了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監測、預警等方面的工作任務。
第四項是應急處置。明確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報告,分級應對,響應級別分類,現場指揮的工作職責。
第五項是后期處置。明確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置、事故調查與總結工作。
第六項是應急保障措施。明確了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應急隊伍、物資裝備、資金、技術支持、交通運輸、醫療衛生、治安、通信等方面的保障任務。
第七項是附則。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余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稱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事故,參照本預案開展有關應急處置工作。
五、征求意見建議及采納情況
《新余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共向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單位等32個單位征求意見建議。其中對13個單位提出的19條具體意見建議,并經研究均已采納。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