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的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應急局牽頭修訂了《新余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預案》的修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注重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修訂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江西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
《江西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新余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任務目標
一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防災減災救災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深刻闡述了防災減災救災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新時代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加強黨對災害救助工作的領導,認真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理念;三是隨著全球氣候變暖,自然災害頻發且不確定性增加,新余市面臨的自然災害風險也在不斷變化。修訂預案有助于適應新形勢下的災害救助需求,提高應對能力。強化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協同聯動,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開展工作,形成整體合力,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自然災害,是指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時市級層面開展的災害救助等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市委、市政府決定或工作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五、修訂后預案的主要特點
(一)堅持黨的領導。在響應啟動程序、響應措施、保障措施等方面,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災害救助全過程,受災地區黨委和政府同向發力,為救災救助工作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堅持統籌聯動。充分發揮市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牽頭抓總、綜合統籌、指導督促作用,提高“統”的綜合性、權威性。同時推動各成員單位發揮專業優勢、行業優勢,落實會商研判、響應啟動、災后救助等職責任務,構建統一指揮、統籌協調、各涉災部門聯動配合、協同應對的運行機制。
(三)堅持響應優化。根據我市近年來自然災害災情,刪除“因災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戶數與間數”啟動指標,降低“因旱需救助人數”啟動指標,新增“直接經濟損失”和“農作物絕收面積”啟動指標。同時,加強災害救助響應與各主要災種響應的協調聯動,對已啟動市級防汛抗旱、地震、地質、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的,經綜合會商研判災情態勢,視情聯動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具體實踐中,既考慮災種響應啟動情況,也考慮具體災害損失,推動災害救助工作關口前移,提升整體救助效能。
政策解讀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政策咨詢電話:0790-644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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