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場監管局:
為持續提高我市市場主體合同管理運用水平,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市局決定開展2023年度新余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3月12日至5月19日止。
二、申報對象
在市內登記注冊的各類市場主體。
三、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于2021年5月19日及以前;
2.2021年至今無被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合同(含勞動合同)惡意違約或被強制執行、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行政處罰等不良信用記錄;
四、申報材料
申報新余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資格,由申報單位向住所地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特殊情況也可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材料的電子文檔請登錄新余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查詢下載,網址:http://scj.xinyu.gov.cn/):
1.《新余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資格申報表》(詳見附件3,包括申報材料封面、申報表、書面承諾、表一、表二、表三);
2.2021年、2022年、2023年簽訂或履行完畢的主營業務合同(每年一份)及合同履行完畢的有效憑證(如工程竣工驗收、項目驗收、增值稅專用發票、收款憑證等)。主營業務合同的三個必備條件:一是合同中的“合同標的”在其經營范圍內;二是作為合同標的“物或行為”的供給方;三是在合同履行完后收錢款的一方。
以收款憑證作為合同履行完畢的有效憑證的,以下三種情形須分別提供對應憑證方為有效:一是通過銀行賬號收款的,須提供銀行業務收款回單或網上銀行電子回單;二是通過微信轉賬收款的,須提供“微信支付轉賬電子憑證”;三是通過支付寶轉賬收款的,須提供“支付寶電子憑證”。“微信支付轉賬電子憑證”和“支付寶電子憑證”的獲取途徑詳見附件1。
以上材料僅需提供 PDF 格式的電子掃描件。掃描件要與對應的原件保持一致,并做到內容完整、頁面整潔、無歪斜、無黑邊、瀏覽清晰、便于審閱;掃描件按原件實際大小掃描,并以 A4 紙規格作為一個掃描頁面;所交材料需按以上內容順序掃描制作為1個PDF文件,并將單位全稱作為文件名。
五、材料報送
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形式和要求的,在5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2023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資格審核情況匯總表的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PDF版,對申報單位的PDF電子掃描件須進行編號且與審核情況匯總表中的序號一致)報送市局。對不符合規定形式和要求的,應當制作《退回申報告知書》
并送達申報單位。審核情況匯總表以及《退回申報告知書》(存根)應當存檔備查。
六、相關要求
1.高度重視,嚴密組織。各縣(區)局要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作為推進企業信用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有關申報及初審的各項工作。
2.廣泛宣傳,大力推進。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及社交媒體等信息傳播渠道,積極宣傳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對提高市場主體依法經營意識、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多途徑動員具備申報條件的市場主體積極申報。
3.嚴格把關,積極服務。積極主動幫助申報單位解決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同時要嚴把初審關,確保源頭數據準確無誤,切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實。不得隨意添加要求以外的無效材料,凡材料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公示資格。
聯系人:曹靈 聯系電話:0790-6410770
各地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 2
附件:1.申報注意事項
2.各縣(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動聯系人
3.《新余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資格申報表》
4.《2023年度新余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資格審核情況匯總表》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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