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16時20分許,新余市仙女湖區觀巢鎮垱上山果園場農用房內發生一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48萬元。
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尹弘,省委副書記、省長葉建春,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任珠峰,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史文斌等省領導分別作出批示,要求認真搜尋,確認現場及周邊沒有被困和受傷人員;要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舉一反三,抓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防范事故,強化火災及關聯災害的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高溫期間安全防范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023年7月14日,省安委會對新余市政府下達《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贛安督〔2023〕16號),對本事故進行掛牌督辦;同日省安委辦指派專人及有關專家組成督導工作組,指導事故善后和調查處理。新余市、仙女湖區立即組織救援和善后處置等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規定,7月18日,新余市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志堅為組長,市政府辦、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總工會、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和仙女湖區管委會派員參加的新余仙女湖“7·13”較大燃爆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了有關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領導重要批示精神,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通過現場勘驗、查閱資料、調查詢問、咨詢專家、現場實驗、檢驗檢測、司法鑒定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事故性質,劃分了事故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調查認定,新余仙女湖“7·13”燃爆事故是一起因非法生產引發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現將本次事故調查進行公示,調查報告詳細內容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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