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新余市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新余市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
為貫徹落實省委賦予新余“以轉型促發展,打造新型工業強市”的戰略任務,和《江西省建筑(含建材)產業鏈鏈長制工作方案(2023-2026年)》(贛建鏈辦〔2023〕3號)工作要求,推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做法,結合新余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完整、準確、全面把握新發展理念,聚焦提升企業競爭力、支持企業開拓市場、激勵企業創新創優、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轉型升級發展、優化建筑市場環境等重點工作任務,堅定發展信心,科學精準施策,積極推動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為打造新型工業強市提供堅實支撐。
二、主要目標
圍繞“做大產業規模,增強企業實力,推動轉型發展”的目標,著力推動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一)做大產業規模。保持產值規模穩中有增,到2026年底,全市建筑業總產值達到230億元以上;力爭全市入庫規上建筑企業突破300家。
(二)增強企業實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到2026年底,年產值超15億元企業1家以上,年產值10億元以上企業達10家左右。力爭培育或引進1家特級(綜合)資質建筑企業,并打造一批具有競爭優勢、在省內外有影響力的領航企業。
(三)推動轉型發展。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應用BIM技術,推動向智能建造轉型,到2026年底,全市全年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達到新建建筑總面積的38%以上,保持二類市第一(年度具體目標,詳見附件)。
三、重點任務
(一)提升企業競爭力
1.培育重點骨干企業。鼓勵有實力的建筑企業通過聯合或兼并、重組等方式,打造一批建筑企業集團。每年從產值、建筑質量安全、是否拖欠民工工資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按照得分高低取前十名命名為“新余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并授予企業經營者“新余市建筑業優秀企業家”榮譽稱號;前十一至二十名命名為“新余市建筑業重點骨干企業”并授予經營者“新余市建筑業優秀人才”榮譽稱號。由市住建局制定具體評選辦法。〔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筑業協會〕
2.助力企業資質升級。對本市建筑施工、勘察設計、監理企業晉升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建筑施工企業專業承包資質首次晉升為一級(甲級),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行業、專業資質首次晉升為甲級的獎勵20萬元;總承包資質首次晉升為一級(甲級),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首次晉升為綜合資質的獎勵50萬元;首次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的獎勵300萬元;如獲獎企業當年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度低于獎勵金額,按企業當年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度進行獎勵;同一年度內有多項資質晉升的不重復獎勵,只按照最高項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全力打造特級(綜合)企業。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包括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建筑企業,力爭打造一家以上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建筑企業,實現新余建筑業史上零的突破?!藏熑螁挝唬菏型犊丶瘓F、市國資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4.積極引進市外優質企業。對新設在我市的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建筑企業,存續3年以上的結合財稅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二)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5.依法扶持企業參與本地市場。鼓勵依規可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項目,由屬地縣區或市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優質企業庫,并制定操作規則,在庫內選擇建筑施工企業。鼓勵屬地出臺政策,對社會投資項目的業主單位,選擇庫內優質建筑企業參與項目施工的給予獎補,具體獎補辦法由各縣區制定。(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城管局、市教體局、市衛健委、市投控集團,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等)
6.激勵企業向外開拓市場。大力支持和鼓勵企業拓展外地市場,對在市外承建工程、在我市繳納稅收的相關建筑企業,按照現行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激勵企業創新創優
7.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支持建筑企業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江西省房地產建筑產業鏈科技創新聯合體的合作,開發新產品(服務)、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研究開發費用的10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200%攤銷。鼓勵企業技改投入,企業擁有并用于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確需加速折舊的,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辦法??萍紕撔掠嘘P獎勵按省市現行政策執行。積極引導鼓勵建筑企業申報國家、省企業技術中心,新余學院申報國家、省科研平臺,同時根據江西省科技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征集2024年“科技副總”需求的通知》(贛科發引字〔2024〕10號)文件精神,鼓勵企業探索建立“科技副總”引進機制,幫助企業解決技術創新難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教體局、新余學院,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8.鼓勵企業創先爭優。鼓勵創建國家優質工程,對獲得“魯班獎”“大禹獎”的項目總承包企業,獎勵100萬元(其中新余市內工程獲“魯班獎”“大禹獎”的,加倍獎勵);對獲得江西省“杜鵑花獎”“贛鄱獎”的項目總承包企業,獎勵20萬元。同一項目獲多項榮譽獎勵的按最高榮譽獎勵。(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9.加強建筑技能培訓。加強建筑業執業資格人員和從業人員培訓,提高專業技術能力,打造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人才隊伍。鼓勵企業建立職業培訓實訓基地,推動建筑工人職業化、培訓標準化、證書電子化,培育現代建筑產業工人。大力弘揚工匠精神,開展職業技能競賽。(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新余學院,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0.注重引進人才。鼓勵建筑業企業引進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師等高層次人才,協調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子女就學問題。高層次人才的認定范疇和相關待遇按我市現行有關人才政策文件執行。(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體局、新余學院,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1.優化建筑工程類企業職稱評定。對申報建筑工程類企業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單獨評審,并單獨劃定評審通過比例。本科畢業后在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或大專畢業后在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3年以上并現仍在企業工作的人員,可不受初級職稱“臺階”限制,直接申報中級職稱評審。(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推動轉型升級發展
12.加快推動建筑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由市住建局牽頭組建專班,幫扶高鐵新區建筑產業園加快建設步伐,確保在2025年年底建成開園。引導推動建筑企業及建筑人才在產業園集聚發展。支持優質企業入駐產業園,以入園企業前三年的產值和地方實際可用財力平均數為基數,基數內的產值規模和地方實際可用財力,仍保留在原縣區,入園后的增量部分,由高鐵新區和原縣區按7:3比例分成。凡將注冊地遷入產業園或入園注冊和設立子公司的市外建筑業企業,與本地企業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具體政策由高鐵新區商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有關部門制定。(責任單位:市住建局、高鐵新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3.大力推廣綠色及裝配式建筑。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必須實行基本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建成星級綠色建筑,大力推進應用BIM技術。積極推進裝配式建造與智能建造方式,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原則上均采用裝配式建筑,市發改、自然資源等部門在項目立項、土地招拍掛時嚴格把關,住建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2026年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當年總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8%以上。對于獲得國家級、省級住建部門認定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分別給予 50 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教體局、市衛健委、市投控集團,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六)優化建筑市場環境
1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創新金融產品,推行建筑業行業“綠色貸”“誠信貸”“合同貸”“納稅信用貸”等形式多樣貸款方式,幫助建筑業企業多渠道獲得融資支持。參照利用“財園信貸通”融資模式,為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提供免抵押、免擔保、低利率的信貸支持。對暫時有困難但管理規范、信用良好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優化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責任單位:人行新余分行、市政府金融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新余分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國信擔保公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5.提高工程結算效率。推行工程價款過程結算,項目單位按驗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同步進行過程結算。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單位應當在三個月內辦理竣工財務決算并報財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財政等有關部門在收到竣工財務決算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核批復,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不超過六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城管局、市教體局、市衛健委、市投控集團,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6.著力減輕企業負擔。由縣(區)政府、管委會組建工作專班,大力推動建筑企業清收清欠工作。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對建設領域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建筑業企業可以保函的方式繳納,保函形式可以為銀行保函、政府性擔保公司保函和保險保函等,且保函持續有效。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政策,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單位存儲工資保證金或提交保函、保單后,在同一設區市范圍內承建工程連續2年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其新增工程的工資保證金存儲可減半執行。(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市中支、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新余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投控集團、市國信擔保公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7.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實施“互聯網+監管”,加強建筑領域監管數據互聯共享,逐步推進建筑市場與工程項目審批、工程項目現場管理的聯動監管。持續打擊圍標串標,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加以限制。積極為企業提供信息咨詢、對接協調、法律支持等服務,建立建筑業司法維權聯動機制,加快打造“建筑仲裁庭”和“建筑法庭”。(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新余仲裁委員會、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8.強化施工安全監管。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對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市政土方管溝、高空作業和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加大對分包單位及勞務分包等重點易發領域、薄弱環節監管力度,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等隱患排查治理。大力推進智慧監管,全面普及建筑施工智能化安全監管系統,有效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組建建筑施工安全專家團隊,加強日常執法檢查,加大重大風險源管控力度,結合不同時期施工安全管理的特點、規律和要求,通過督促項目每月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針對性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著力消除事故隱患,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領域重大風險,遏制較大以上安全事故,減少一般事故。(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9.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落實工程質量公示制和質量責任主體及主要責任人工程質量終身制。任何參建單位不得隨意壓縮工期,夯實監理、檢測、施工圖審查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責任,整治規范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市場,規范檢測機構行為。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標準,堅決糾正竣工驗收把關不嚴、不按行業標準規范驗收等突出問題,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大力推進建筑工程安全質量和揚塵治理標準化,以創建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示范工地為抓手,樣板引路,不斷提升工程質量水平。(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推進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加強政府部門之間、部門與縣區之間、政銀企之間溝通對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進。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任務臺賬,認真組織落實,確保各項措施和重點任務按計劃完成。
(二)強化督導考核。將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納入對各縣(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對各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督查。
(三)強化政策兌現。全面落實助企優惠政策,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達到標準的企業給予扶持獎勵,按年度匯總,次年6月完成上年度政策兌現。本文所述各類獎勵資金已有明確渠道的,由原渠道安排;沒有明確渠道的,獎勵經費由受益財政分級分擔,市、區兩級受益的按3:7分擔;企業所得獎勵資金總額不得超過該企業對地方財政收入的貢獻。
(四)強化宣傳引導。采取報刊、網絡、電視媒體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建筑業歷史性貢獻的宣傳以及對示范工程、創新成果、典型經驗的推介,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五、其他事項
對現行有效獎勵扶持政策與本文件沖突的,按本文件執行。建筑業企業(含資質)外遷離開本市的,應當繳回近3年內按本文件所享受的全部獎勵資金。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附件:1.新余市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主要目標清單
2.各縣區2024-2026年建筑企業入庫及產值目標清單
附件1
新余市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主要目標清單
|
序號 |
主要目標 |
目標內容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1 |
產業規模 |
建筑業總產值(億元) |
220 |
225 |
230 |
|
入庫規上企業總數(家) |
235 |
270 |
300 |
||
|
引進一級建筑企業數量(家) |
1 |
4 |
4 |
||
|
2 |
綜合實力 |
特級(綜合)資質企業(家) |
0 |
1 |
0 |
|
≥10億建筑企業(家) |
8 |
9 |
10 |
||
|
≥15億建筑企業(家) |
0 |
1 |
2 |
||
|
新增培育一級建筑企業數量(家) |
4 |
4 |
4 |
||
|
3 |
綠色發展 |
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37 |
37.5 |
38 |
|
注:2023年入庫規上建筑企業總數203家,建筑業總產值218.87億元,建筑業稅收為10.16億元,產值≥10億的建筑企業7家,特級(綜合)資質建筑企業數為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6.4%。 |
|||||
附件2
各縣區2024-2026年建筑企業入庫及產值
目標清單
|
縣區 |
年度 |
引進一級建筑企業數量(家) |
培育一級建筑企業數量(家) |
凈增入庫數量(家) |
產值目標(億元) |
|
渝水區 |
2024年 |
1 |
1 |
18 |
164 |
|
2025年 |
1 |
1 |
18 |
166 |
|
|
2026年 |
1 |
1 |
18 |
168 |
|
|
高新區 |
2024年 |
0 |
1 |
6 |
22 |
|
2025年 |
1 |
1 |
6 |
23 |
|
|
2026年 |
1 |
1 |
6 |
24 |
|
|
仙女湖區 |
2024年 |
0 |
1 |
6 |
17 |
|
2025年 |
1 |
1 |
6 |
18 |
|
|
2026年 |
1 |
1 |
6 |
19 |
|
|
分宜縣 |
2024年 |
0 |
1 |
3 |
18 |
|
2025年 |
1 |
1 |
3 |
19 |
|
|
2026年 |
1 |
1 |
3 |
20 |
|
|
合計 |
2024年 |
1 |
4 |
33 |
221 |
|
2025年 |
4 |
4 |
33 |
226 |
|
|
2026年 |
4 |
4 |
33 |
231 |
余府發202412號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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