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第三季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含冷庫及限額以下小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大檢查的通知
各縣區(qū)住建局,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走深走實,認真落實各級安委會和省住建廳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根據江西省安全生產“1+7”政策文件以及《新余市冷庫全鏈條生命周期安全監(jiān)管辦法》(余府辦發(fā)〔2025〕19號)、《新余市限額以下小型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管辦法》(余府辦發(fā)〔2025〕20號)、《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百日攻堅行動方案》(余住建字〔2025〕51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第三季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含冷庫及限額以下小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大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8月31日前:市本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三方責任主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自查自糾,建設單位在自查自糾中,要切實承擔履行首要責任,牽頭完成自查自糾工作,并將自查自糾情況紙質材料報各項目安全監(jiān)督組歸入安全檔案,同時,自查自糾過程中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錄入江西省住建云“危大工程”子系統(tǒng)中,做到“即查即錄”。
2.9月15日前:完成市本級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含冷庫及限額以下小型建筑工程)檢查和各縣區(qū)在建項目(含冷庫及限額以下小型建筑工程)抽查工作,做到“不留盲區(qū)、不留死角”。
3.9月30日前:完成復查,并形成檢查通報。
二、檢查方式和重點檢查內容
(一)檢查范圍
1.限額以上:對市本級所有已報建的在建房屋市政項目,將采用查閱安全生產、揚塵治理相關臺賬資料和檢查施工現場相結合;每個縣區(qū)在建房屋市政項目中,抽查2個;在建冷庫工程進行全覆蓋檢查。
2.限額以下:隨機抽查縣區(qū)6個限額以下在建項目;每個縣區(qū)在建冷庫項目隨機抽查2個。
(二)重點檢查內容
1.有限空間作業(yè)安全管理情況;
2.預防高處墜落事故隱患排查情況;
3.大跨度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4.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消防安全和動火作業(yè)審批以及動火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宿舍、辦公板房、廚房等臨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6.冷庫施工安全管理情況;
7.限額以下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況;
8.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9.江西省住建云“危大工程”子系統(tǒng)應用情況;
10.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落實情況。
三、組織領導
組長:江梅蘭 副縣級干部
副組長:張韶華 副主任
成員:林嶸欽 科長
劉家遠 安全監(jiān)督員
熊 晟 安全監(jiān)督員
李文川 安全監(jiān)督員
四、有關要求和檢查結果運用
1.各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等工作,特別是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好首要責任,深刻汲取有關事故教訓,認真開展好全員安全教育,嚴防管理人員不履職、作業(yè)人員不教育、隱患排查不到位等責任落實不到位情況。市本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三方責任主體將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自查自糾情況于8月31日前報市城鎮(zhèn)發(fā)展服務中心安全管理服務科各安全監(jiān)督組。我中心將在各項目自
查自糾的基礎上進行檢查,未按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或者自查自糾流于形式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2.檢查人員要從嚴從快查處有關問題,形成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高壓態(tài)勢,對照“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拍照取證并及時將隱患情況錄入“危大工程”子系統(tǒng),同時函告城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3.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在限期內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工地予以通報批評并移送城管部門處罰。
4.各檢查組在檢查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
附件2:新余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和創(chuàng)文創(chuàng)衛(wèi)工作檢查表
新余市城鎮(zhèn)發(fā)展服務中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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