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職能
(一)城市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并指導實施。
2、負責管轄區域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照明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政府依法確定的,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違法建設治理、環境保護管理、交通管理、應急管理、噪音檢測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負責城市管轄區域內的道路、橋涵、下水道、路燈、夜景照明等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
4、負責城市管轄區域內的公共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專用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的管理和古樹名木保護及指導工作;指導單位庭院綠化工作。
5、負責管轄區域內對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和環境衛生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施工現場外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城市余土調劑清運、排放、準運、處置和工地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6、負責城市臨時建筑、占道經營、基建占道、停車場、洗車場的審批及管理工作。
7、按職能分工,協同有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監督管理,負責戶外廣告設置審批,監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設置。
8、負責全市環境衛生方面的執業資質的審核和管理。
9、負責“門前五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負責對全市市政工程、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照明方面和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檢查、考核。
11、負責全市渣土運輸企業及垃圾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
12、負責管轄的城市公共設施、戶外廣告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管轄的城市公共設施、戶外廣告及其附屬設施的傷亡事故的統計和報告工作,組織、協調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戶外廣告及其附屬設施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3、負責牽頭城市運行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承辦城市運行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4、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污水處理管網項目建設;負責市城區規劃區范圍內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管網的運行、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15、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執法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5、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6、行使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7、行使房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法在公共場所辦喪事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交通運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無證運營、不隨身攜帶營運證、非法從事出租車(含巡游出租車、網絡預約出租車、摩托車)經營活動、汽車站外攬客、違規設立道路運輸站(場)、占道修理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商業和娛樂等社會生活噪聲污染、臨街金屬切割(加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商業店鋪等噴漆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市場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15、履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機關設置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共有5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法制監督科、公用事業管理科、市政排水科、綜合治理科。
三、辦公信息
1.辦公地址: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
2.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負責人姓名:黨組書記、局長肖亮
4.聯系方式:投訴電話:0790-6429910聯系電話:0790—6416297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共設5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一)辦公室。
1.科室職能: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印章、
檔案、后勤、會務、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審核工作,牽頭起草行政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負責調研、意識形態、政務公開、基層減負、改革創新、督辦、精神文明、節能、理論學習、新聞宣傳、財務、國有資產、統計、裝備管理等工作;負責行業工會工作。
2.辦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507室。
3.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科室負責人:胡翠
5.聯系方式:0790-6416297
(二)法制監督科。
1.負責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制度工作;擬訂城市管理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并指導實施;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負責普法教育、法制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復議、行政調解、行政訴訟的應訟工作;負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優化營商環境、“雙隨機、一公開“、“門前五包“等工作。
2.辦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401室。
3.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科室負責人:楊中喜
5.聯系方式:0790-6429729
(三)公用事業管理科。
1.負責牽頭城市管理公用事業領域內的中
長期規劃和管理工作;牽頭工程項目建設統籌謀劃、管理、項目審計等相關工作;參與其他單位組織的聯審聯驗聯批工作;編制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事業發展的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負責環境衛生方面的資質審核、報批和發證工作;負責園林設施、環衛設施的管理;負責城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市容環境養護;指導協調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的行業政策、管理標準、技術規范等并組織實施;負責節能減排(降碳)工作;負責城市功能品質提升工作。
2.辦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409室。
3.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科室負責人:李衛東
5.聯系方式:0790-6429726
(四)市政排水科。
1.負責編制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排水及生活污水處理、市政污泥處理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負責制定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排水及生活污水、污泥處理的行業政策、管理標準、技術規范等并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市政工程管理、城市照明等工作,組織協調市政工程項目建設;負責市政設施的管理;負責市本級城市排水管網的水質監測、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及達標排放監管;牽頭水生態環境治理、排澇以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河湖長制等工作;負責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排水及生活污水、污泥處理的行業管理。
2.辦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512室。
3.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科室負責人:黃國榮
5.聯系方式:0790-6429728
(五)綜合治理科。
1.負責城市管理領域內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的創建、成果鞏固提升及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平安建設、退役軍人事務、信訪、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社區幫扶、企業幫扶、招商引資等工作。
2.辦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412室。
3.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科室負責人:何小林
5.聯系方式:0790-6429910
機關黨委。
1.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統一戰線、機構編制、綜合考核、老干部等工作;負責干部職工職業學習培訓工作。
2.辦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青年路環衛大樓522室。
3.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科室負責人:朱婷旎
5.聯系方式:0790-6429900

肖亮,男,漢族,1982年11月出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胡裕生,男,漢族,1969年7月生,大專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計財裝備、國有資產管理、統計、工會、市政設施和工程管理、污水治理 (河湖長制)、市政管網、城市照明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市政工程管理處、辦公室(財務、工會工作)、市政排水科。

何耐根,男,漢族,1973年12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黨建、紀檢監察、
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績效考核、老干部、關工委、職業教育、垃圾分類、城鄉環境整治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機關黨委、垃圾分類指導中心(城鄉環境綜合指導中心)。

林建勇,男,漢族,1975年12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聯審聯驗聯批、城市項目建設統籌管理、環境衛生、建筑垃圾、園林綠化、旅游等工作,負責牽頭公用設施管理。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公用事業管理科。

桂璠,女,漢族,1987年8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政務公開、宣傳報道、調研、新聞發布、輿情、保密、網站管理;市容秩序、環境保護、精神文明、計劃生育、文明城市創建、安全生產、應急、“門前五包”、愛國衛生、招商引資、行政審批、戶外廣告、平安建設、信訪、普法教育、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辦公室(財務、工會工作除外)、法制監督科、綜合治理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指導中心。

鄧黎明,男,漢族,1972年3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二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分管城管委辦公室、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隊風隊紀糾察、督查考核、網絡安全、信息化等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助分管智慧城管指揮中心(督查考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