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市編委《關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余編字〔2021〕68號)和《關于印發<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職責機構類型和人員編制等規定>的通知》(余編字〔2006〕85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為副處級。
第三條 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二)負責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五)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六)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七)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八)負責全市城市住房基金、單位住房資金、職工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配套資金的審核與撥付和全市住房維修資金的審核與撥付;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中心設內設機構6個,派出機構1個。
(一)內設機構
1.綜合科
負責黨務、政務日常工作。
2.信貸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
3.信息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工作。
4.資金管理科
負責住房維修資金管理工作。
5.財務科
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6.稽核科
負責內部稽核工作。
(二)派出機構
分宜辦事處
負責分宜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地址:新余市長青南路229號。
第六條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中心設在各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專區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第七條 聯系方式
電話傳真:0790—6436616
投訴:0790—6436616
第八條 負責人姓名:新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胡保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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